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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 时间: 2018/05/25 17:45:00 阅读: 58

(上接B34版)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4-01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03月28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04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14.31万元,同比增长17.7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7.15万元,同比减亏45.37%。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微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7.15万元。鉴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之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关于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相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14-01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在874万元以内。2014年04月0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由华东、赖杰、王宝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低于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4年度,本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2013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

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174

174

65.91%

小计

174

174

65.9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700

12.94

0.03%

小计

700

12.94

0.03%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发生交易及总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从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租赁

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58.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12.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吕宝强

(2)注册资本:990.6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租赁

(4)住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海门路3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总资产为544万元,净资产为4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807万元,净利润为-59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天津市照相机公司对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行使管理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之规定,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拥有本公司租赁物的所有权及管理权,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BRADLEY COLLIER BOURNE

(2)注册资本:13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印刷电路板研发、销售、服务

(4)住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号A区1栋209-210室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8万元,净资产为62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5万元,净利润为-68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加拿大飞朗科技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股40%,对中环飞朗不具有实际控制权。

本公司副董事长赖杰先生担任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之规定,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明确约定了产品购销与结算的流程及违约责任。目前,双方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小批量订单,主要客户为FTG及其子公司。FTG总部位于加拿大,是多伦多交易所上市企业,专门从事航空面板、航空航天电路板及防务电路板制造。目前,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前,已事前征得独立董事陈敏女士、王振忠先生、张玉利先生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定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14-00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9日收到董事靳宝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靳宝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靳宝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靳宝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靳宝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靳宝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周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人选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方可生效。

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周宏斌先生简历

周宏斌先生,中国国籍,37岁,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部研究员、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副部长;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二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

周宏斌先生现任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14-01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1日停牌一天,并于2014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4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天津普林”变更为“*ST普林”。

鉴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天津普林”变更为“*ST普林”;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134”;

(四)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11日停牌一天,并于2014年4月1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于最近两年出现连续亏损,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围绕开源、节流、技术、人才等主要方面开展工作,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

(一)积极开拓市场,拓宽收入源头;

(二)严格管控成本,全面节约支出;

(三)加大技术创新,增强核心优势;

(四)优化组织结构,强化人才竞争。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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